長輩過世百日內結婚是沖喜?

在台灣有一個習俗,若家中有長輩過世,親戚就會開始關心有對象的晚輩,若已有結婚打算的會被催促趕在長輩過世後的100天之內完成終身大事,否則要等三年後才能結婚。
 
為什麼要趕在百日內完婚呢?
其實這是因為「禮記.問喪篇」之中記載的:「孝子喪親,哭泣無數,服勤三年……」家中若有長輩過世,身為晚輩需要為長輩守喪三年,在這段期間不可以舉辦任何喜慶的活動。但對於嫁娶一事,則可以通融在百日之內完成。而在百日內完婚的原因有很多種說法,比較常見的有以下三種:
 
1. 百日內完婚是為了沖喜
因為舉辦喪事是會為家裡帶來負面情緒與磁場的,若在百日之內舉辦婚禮則可以為家裡帶來喜氣,沖淡不好的情緒與痛苦,同時也可以撫慰往生長輩的在天之靈。
 
2. 百日內完婚是為了省錢
因為「百日娶」需要盡量低調舉行,不掛紅、不放鞭炮、不大張旗鼓宴客等,可以省下不少的婚禮開銷。
 
3. 百日內完婚是為了添丁
在傳統華人社會中,人丁興旺象徵著家族的富強繁榮,若遵照古禮長輩過世後三年內無法結婚,則會影響家中的傳宗接代,因此在百日內完婚可以使家中多一個媳婦幫忙家務也增加家族生育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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